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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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01/16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106年12月7日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總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本市大社區大社路395-35號廠房」非法棄置廠址後續追查工作,貴公司總經理王○○表示,遭棄置硬化防焊光阻劑確為貴公司所有,係貴公司於105年4月13日與「柏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廢棄物清運合約書,事後「柏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再委託「天辰環保有限公司」清運,另「天辰環保有限公司」在找「凱誠環保有限公司」李先生代為運輸,未依規定上網申報清除、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1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顯宮里工業一路八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1/0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106年12月7日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總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本市大社區大社路395-35號廠房」非法棄置廠址後續追查工作,貴公司總經理王○○表示,遭棄置硬化防焊光阻劑確為貴公司所有,係貴公司於105年4月13日與「柏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廢棄物清運合約書,事後「柏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再委託「天辰環保有限公司」清運,另「天辰環保有限公司」在找「凱誠環保有限公司」李先生代為運輸,惟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未載明廢硬化防焊光阻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1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顯宮里工業一路八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08/18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8004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明興路七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