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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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04/28 | 臺中市 | NT$158,400 | 貴公司於本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2年3月6日派員前往複查並會同貴公司代表執行廢水處理設備查核採樣,查獲放流槽(T01-6):懸浮固體檢測值:59.0mg/L(許可登載上限值:30mg/L),仍未符合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登載進出處理單元之水質資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4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八九三巷六號 |
水污染 | 2023/02/01 | 臺中市 | NT$72,000 | 貴公司於本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1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執行廢水處理設備查核採樣,查獲放流槽(T01-06):懸浮固體檢測值:50.2mg/L(許可登載上限值:30mg/L)及氫離子濃度指數檢測值:5.8 (許可登載範圍:8~10),未符合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登載進出處理單元之水質資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於112年2月23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恢復依核准之許可登記事項運作之廢水處理設備單元水質檢測報告,或於限期改善時間內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查驗。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八九三巷六號 |
水污染 | 2021/04/30 | 臺中市 | NT$75,000 | 貴公司於本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893巷6號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14 - 03號),經本局於110年3月31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當場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pH 檢測值:9.7 (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限期改善部分,現場探究違規原因係因放流槽硫酸添加量不足所致,經調整硫酸加藥量後,當場報請查驗,本局於放流口採放流水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檢測值7.0,符合放流水標準,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04003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八九三巷六號 |
水污染 | 2015/10/03 | 臺中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10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八九三巷六號 | |
水污染 | 2015/10/03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10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八九三巷六號 | |
水污染 | 2015/10/03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10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八九三巷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