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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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12/24 | 新北市 | NT$55,000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95**-**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鎳1.31mg/L(限值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3-12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四二八巷七弄一七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0/11/30 | 新北市 | NT$92,400 |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測結果:銅為4.08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現場查有污泥壓濾式脫水機有2台、廢水池(T01-1及T01-2)與氰系第一氧化槽(T01-03)之間增設廢污水中繼槽2座,均與許可登載不符,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11003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四二八巷七弄一七號一樓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0/07/13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領有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氰化鈉號碼:046-01-J0167及三氧化鉻(鉻酸)號碼:055-01-J0231),清點庫存量氰化鈉為160公斤及三氧化鉻(鉻酸)為100公斤,皆與運作紀錄記載之數量不符。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 | 34-109-070002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及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暨附表1項次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四二八巷七弄一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