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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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污染 | 2017/05/31 | 屏東縣 | NT$60,000 | 販賣之包裝水以地下水體作為飲用水水源,其硝酸鹽氮10.2mg/L超過盛裝水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硝酸鹽氮10mg/L之限值未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經本府106年4月24日屏府環水字第10631296100號函通知陳述意見,惟未於期限提出陳述,視為放棄陳述.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條例第21條規定裁處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 | 31-106-050002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內埔鄉建國路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