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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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06/11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7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植物性廢渣(R-0120)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桶滲出廢液污染地面及水溝,貯存設施未設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6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五三之一、五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12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9日派員督察,查核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廢豆渣產出、貯存情形,貴公司表示每日平均約產生5~6公噸廢豆渣,當日督察時發現廢豆渣已產出16桶約2.5公噸,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產量平均每日大於一公噸以上,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7005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五三之一、五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12 | 高雄市 | NT$144,000 | 本局環境稽查科、岡山清潔隊108年6月5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永華街2巷53-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製程生產廢水直接排放污染水溝,惟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8-07005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五三之一、五五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8/06/05 | 高雄市 | NT$2,400 | 工廠外水溝呈現淡乳白色,因製程未有效收集豆腐渣致污染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3條 | 41-107-0606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五三之一、五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