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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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5/01/09 | 臺北市 | NT$195,000 |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從事餐飲業,排放異味污染物,經異味官能測定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14,排放標準:10])(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3)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14-0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四段一二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3/08/21 | 臺北市 | NT$100,000 | 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餐飲業從事烹飪[燒烤],雖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惟效能不足,致散布油煙;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 | 20-112-08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四段一二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