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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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5/03/11 | 桃園市 | NT$60,000 | 臺端領有新北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45號),案經本局114年1月9日配合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於本市觀音區台66線與台61線交叉口橋下(大潭發電廠橋下)執行監警聯合路檢專案,經查臺端駕駛清除車輛載運「產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拆除衍生之事業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代碼:D-0599),然經本局查核隨車證明文件發現廢棄物種類記載為一般廢棄物(裝潢修繕廢棄物,代碼:H-1009),且實際清運地址(大園區工五路5-2號)亦與隨車證明文件(大園區工五路6號)不符,視同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之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4-03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一段二○巷一弄一五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