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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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06/07 | 屏東縣 | NT$810,000 | 查屏鹿股份有限公司於本縣屏東市中山路46-2號從事餐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5月10日派員於周界外採集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228,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5005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4/05/07 | 屏東縣 | NT$540,000 | 貴公司從事餐飲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24日派員於周界外採得1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73,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500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4/05/06 | 屏東縣 | NT$240,000 | 1.本日執行陳情案件稽查。2.該廠從事餐飲業,現場營業中,於場外下風處聞有明顯異味,逐於下風處執行周界異味官能測定採樣,俟檢驗分析結果出具後,再依空污法相關規定辦理。3.現場風向為靜風,採樣過程詳如採樣紀錄。4.周界異味官能檢測結果超標(檢測值10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周界排放標準值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5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4/04/10 | 屏東縣 | NT$1,080,000 | 貴公司從事餐飲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24日派員於周界外採得1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73,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4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4/03/19 | 屏東縣 | NT$100,000 | 屏鹿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餐飲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2月23日派員於周界外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14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3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