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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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5/2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113年2月1日至本市大寮區會結二路326巷25號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經查上述該址為本局非法棄置列管廠址,稽查是日發現廠外堆置大量廢鐵並於廠內放有2台油壓裁切機作為廢鐵裁切使用,據貴公司負責人表示係向地主承租該地使用,主要從事廢鐵加工買賣,其來源為事業產生之廢鐵,惟查貴公司未向本局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逕自收受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5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勇全路二二八號一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2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113年2月1日至本市大寮區會結二路326巷25號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經查上述該址為本局非法棄置列管廠址,稽查是日發現廠外堆置大量廢鐵並於廠內放有2台油壓裁切機作為廢鐵裁切使用,據貴公司負責人表示係向地主承租該地使用,主要從事廢鐵加工買賣,其來源為事業產生之廢鐵,惟查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逕自收受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5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勇全路二二八號一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2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113年2月1日至本市大寮區會結二路326巷25號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現場廢鐵貯存場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5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勇全路二二八號一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2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113年2月1日至本市大寮區會結二路326巷25號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另查貴公司廢鐵交予再利用機構僅有訂購單,惟未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並保存相關紀錄供以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 | 40-113-05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勇全路二二八號一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