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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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02/2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8年12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製程略為塑膠粒->押出機->半成品->紡紗->成品(地工織品),其107年度押出機之產量達1,009.82公噸,符合環保署公告第8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事業,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2005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經三路三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