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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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瑋群 | 董事 | 5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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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10/25 | 新北市 | NT$120,000 | 貴公司所屬廠址現場以鋅錠為原料,從事鋅金屬壓鑄作業,核屬行政院環保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10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御史路八五號七樓 |
固定空污 | 2022/10/25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所屬廠址現場以鋅錠為原料,從事鋅金屬壓鑄作業,核屬行政院環保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10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御史路八五號七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