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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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中林 | 董事長 | 60.00% | 日商日塗汽車塗料有限公司 |
TAN WAI PING | 董事 | 60.00% | 日商日塗汽車塗料有限公司 |
謝興旺 | 董事 | 60.00% | 日商日塗汽車塗料有限公司 |
吳介文 | 董事 | 40.00%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
吳豐州 | 董事 | 40.00%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
NG SOON LENG | 監察人 | 0.00% | |
吳孟娟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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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5/02/04 | 臺南市 | NT$100,000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6日函知本局,貴公司於113年11月27日至29日販賣甲基異丁酮(共276kg)給予高雄市輝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和發廠,惟查(該公司和發廠未取得毒化物核可文件),貴公司顯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1條第1項 | 34-114-020001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8條第3款暨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2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2/25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產生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部分鐵桶未標示廢棄物貯存日期,且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40-108-12006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2/2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自動噴塗試驗區產生之廢漆渣,未登載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40-108-12006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5/10/02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4-10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八○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4/05/16 | 臺南市 | NT$72,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 34-103-050005 | 依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5條第2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八○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4/01/17 | 臺南市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34-103-010003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35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八○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2/11/07 | 臺南市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3款 | 34-101-110003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35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