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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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9/06/05 | 臺南市 | NT$1,200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41-108-06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七街一○三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6/06/02 | 臺南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0款 | 41-105-06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環管字第10000507010號公告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暨本局違規廣告物裁處基準之表一(為黏貼、噴漆、粉刷等以外之行為態樣,且廣告物下緣距地面未達200公分)等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七街一○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