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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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01/09 | 彰化縣 | NT$60,000 | 查貴公司位於本縣彰化市竹和路200巷109號(管制編號:N0705022)從是金屬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9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其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塑膠袋盛裝貯存於廠房內,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及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 40-108-0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竹和路二○○巷一○九號 |
水污染 | 2019/01/02 | 彰化縣 | NT$0 | 查獲貴公司以沉水馬達(2HP)連接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未登載之塑膠軟管(3分管),將製程區所產作業廢水未經處理直接繞流排至廠區下方之排水道,該排水道最終匯流至東西二圳,於繞流排放口採集水樣,經檢測結果有害健康物質六價鉻最高值為28.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5mg/L)55.4倍,有害健康物質總鉻最高值為29.9mg/L,超過彰化縣東西二圳放流水標準(1.75mg/L)16倍,有害健康物質銅最高值為10.2mg/L,超過彰化縣東西二圳放流水標準(1.15mg/L)7.9倍,有害健康物質鎳最高值為3.0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mg/L)2倍,有害健康物質氰化物最高值為1.5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mg/L)0.5倍,重金屬鋅最高值為10.0mg/L,超過彰化縣東西二圳放流水標準(2.45mg/L)3倍,且貴公司除以繞流管線排放未經處理的作業廢水外,另以傾倒方式直接將含高濃度銅重金屬作業廢水排入貴公司廠區下方之排水道,貴公司蓄意繞流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且未符合彰化縣東西二圳放流水標準及放流水標準之作業廢水至廠區下方排水道之行為,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並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情節重大。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30-108-0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屬水污染防治法第1項第7款所稱情節重大,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 | 彰化縣彰化市竹和路二○○巷一○九號 |
水污染 | 2018/01/21 | 彰化縣 | NT$20,000 | 1.用水來源為地下水及蒸餾水,與許可登記為自來水及蒸餾水不符。2.廢水處理設施之藥品採購之單據或發票影本,未依定留存5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 | 30-107-01007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竹和路二○○巷一○九號 |
水污染 | 2014/09/12 | 彰化縣 | NT$13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9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及8規定分別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竹和路二○○巷一○九號 | |
水污染 | 2014/08/25 | 彰化縣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8002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復興里竹和路二○○巷一○九號 | |
水污染 | 2013/07/01 | 彰化縣 | NT$17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7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竹和路二○○巷一○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