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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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瑞民 | 董事 | 6.84%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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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1/08/24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於110年7月1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自由路三段25號對面,發現貴公司承攬工地泥土溢流,造成水溝污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0802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東區裕孝三街七○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8/05/31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7年5月1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興昌路與興昌路38巷口(水交社段30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3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05025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東區裕孝三街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0/08/03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20-099-08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梓官區大舍里大舍北路一巷五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