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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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宏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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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12/10 | 桃園市 | NT$32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8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中興三街195號稽查,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炸麵機(2座)、包裝機(2座)及蒸煮機(1座)作業中,製程為原料(麵粉)>攪拌>油炸、蒸煮>成品。查貴公司係屬環境部公告之第6批第2類食品製造程序(食品油炸作業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12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三街一九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