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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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淳琅 | 董事 | 25.3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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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18/11/16 | 新北市 | NT$100,000 | 「亦良工程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71001-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32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4點。(二)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五)結構體:營建工地結構體之施工架(鷹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23-107-11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0條及第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五二號一樓 |
營建工程 | 2018/05/31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主辦亦良工程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71001-1),現場作業中,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 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積塵甚厚),記缺失10點。(四)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23-107-05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五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