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3/12/01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本局於111年7月8日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17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1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8條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三一八巷六三號 |
水污染 | 2022/11/15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本局於111年10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退電製程區牆壁與玻璃纖維夾縫處破裂致廢水收集溝內廢水疏漏至作業環境及雨水溝,未妥善收集處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30-111-1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三一八巷六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11/27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之廢塑膠及一般垃圾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有滲出水污染地面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6-11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三一八巷六三號 |
水污染 | 2016/08/03 | 臺南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8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附表三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三一八巷六三號 | |
水污染 | 2015/09/10 | 臺南市 | NT$8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90010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三一八巷六三號 | |
水污染 | 2014/07/15 | 臺南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第69項 | 30-103-070012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管理辦法第69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三一八巷六三號 | |
水污染 | 2014/07/15 | 臺南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70013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審查辦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三一八巷六三號 | |
水污染 | 2013/03/04 | 臺南市 | NT$8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三一八巷六三號 | |
水污染 | 2012/07/09 | 臺南市 | NT$35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07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三一八巷六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