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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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3/06/15 | 臺南市 | NT$10,000 | 本案於112年6月5日在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前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2年6月出廠(第5期車)的9*3-BS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0.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12-06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中正路一二號 |
移動污染 | 2019/10/07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101年3月出廠(第5期車屬第4期引擎)的401-BS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7月16日行經本市安定區新吉里281-18號處,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8月26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8月26日至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4%,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8-10004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中正路一二號 |
水污染 | 2012/08/10 | 嘉義縣 | NT$12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1-08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中正路一二號 | |
水污染 | 2012/05/16 | 嘉義縣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1-05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中正路一二號 | |
水污染 | 2011/12/16 | 嘉義縣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12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中正路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