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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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03/05 | 臺北市 | NT$500 |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21-113-03116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六八九號七樓 |
水污染 | 2023/04/18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台南廠屬金屬表面處理業,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設置乙級專責人○○,該員為連續三年以上未經核准設置為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本局已於111年3月14日核准公文中告知應於到職翌日起六個月內依規定完成到職訓練,並於15日內檢具文件向本局報備(應於111年9月14日前完成),本局於112年3月21日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未依上述規定完成專責人員訓練及報備。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 | 30-112-04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六八九號七樓 |
水污染 | 2023/01/05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台南廠屬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廢水最大核准量9CMD,並設置自動監(視)設施,本局於111年11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自動監(視)設施規格(主機之記憶體)與原核准不同,未依規定設置。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 | 30-112-01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第3條第1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六八九號七樓 |
移動污染 | 2016/08/17 | 臺北市 | NT$2,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 21-105-08028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六八九號七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03 | 新竹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00004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進行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六八九號七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1/01/03 | 苗栗縣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0-01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六八九號七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