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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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2/21 | 桃園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1月10日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海山路一段336號稽查,發現臺端向事業端及營建工地收受廢鐵(R-1301)並分類堆置於廠內,後續販售予廢鐵回收再利用廠進行再利用煉鋼作業,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臺端於該址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2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一段三三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