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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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振雄 | 1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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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10/14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9年6月5日派員至臺端所經營佶芳興企業社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廠內食品製造程序運作中,其流程為原料(猴頭菇)->切塊->泡水->清洗->脫水->油炸->冷卻->包裝->成品,廠房面積約為100平方公尺,廠內生產設備馬力及電力約為5.97千瓦,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事業,惟臺端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10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同法第6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及第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外埔區六分里六分路中興巷一六之五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8/05/11 | 臺中市 | NT$1,200 | 本局查獲店家浸泡作業產生之菇類殘渣廢水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直接排放至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7-05017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中市外埔區六分里六分路中興巷一六之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