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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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政達 | 董事 | 100.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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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區崑崙街管線汰換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 103/01/10 | 否 | |
永康區中山南路管線汰換(三)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 103/01/10 | 13210000.0 | 是 |
永康區中山北路管線汰換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 103/01/10 | 101900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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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0/07/31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於109年6月1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湖美一街173巷7號旁道路,發現貴公司於該處進行房屋興建,砂土載運時未確實清理、維護,造成泥土散落污染道路,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708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平區華平里國平路三七四之一號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9/11/01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載運工程土方,運輸道路未有效灑水或清掃,引起塵土飛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 | 20-108-11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平區華平里國平路三七四之一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29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所辦理廠房增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官田區二鎮段二鎮小段815~817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7月11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前揭工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核准,即已完成廠房增建工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8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平區華平里國平路三七四之一號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6/04/26 | 臺南市 | NT$3,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 | 41-105-0401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環管字第1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平區華平里國平路三七四之一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