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贏屠宰場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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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林麗菁
統一編號
28726412
成立日期
2007/05/31
資本額
27,9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7,9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3-9381547
地址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96-7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林麗菁 董事長 0.00%
朱慧恩 董事 0.00%
賴東春 董事 40.00%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劉建忠 監察人 0.00%
營業項目
  • 家畜屠宰(081111)
  • 肉類罐頭製造(081215)
  • 罐頭批發(454912)
  • 肥料批發(462011)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27,900,000
    2017/08/23
  • 公司地址變更為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96-7號
    2014/12/12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107年宜蘭縣縣長選舉 45510.0
    107年宜蘭縣議員選舉 30384.0
    總收入金額 75894.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1 0萬 0萬
    2024 01-9 0萬 0萬
    2023 01-9 0萬 0萬
    2022 01-9 0萬 0萬
    2021 01-9 0萬 0萬
    商標
  • 同安雞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宜蘭縣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2/11/03 宜蘭縣 NT$6,000 查獲貨車(車號:439-TX)載運約300包貴公司產出之動物性廢渣及有機性污泥混合物,經稽查人員當日與貴公司確認,該批混合物為動物性粗蛋白副產品,係載運至南山及梨山販售當地農民做為肥料使用,此舉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僅可作為肥料廠之肥料原料)。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1-11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九六之七號
    水污染 2015/03/06 宜蘭縣 NT$80,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4-030001 貴公司從事屠宰業,因排放廢(污)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20mg/L,最大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83mg/L,最大現值:15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應裁處罰鍰新臺幣8萬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九六之七號
    水污染 2014/03/14 宜蘭縣 NT$140,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3-030007 一、貴公司從事屠宰業,因排放廢(污)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38mg/L,最大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472mg/L,最大現值:15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應裁處罰鍰新臺幣14萬元整。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九六之七號
    水污染 2013/03/15 宜蘭縣 NT$110,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2-030003 一、貴公司從事屠宰業,因排放廢(污)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14mg/L,最大限值:80mg/L、化學需氣量:492mg/L,最大現值:15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應裁處罰緩新臺幣11萬元整。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九六之七號
    水污染 2011/08/05 宜蘭縣 NT$90,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30-100-080002 該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屠宰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0年6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該公司屠宰場廢水管破損,致使污染物(血水廢水)疏漏至排水溝,污染下游水體,於事故發生時雖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但未於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五規定裁處新台幣9萬元整罰鍰。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九六之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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