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5/03/05 |
彰化縣 |
NT$288,000 |
查場內將運送豬隻車輛清洗之大量畜牧廢(污)水,未妥善處理,逕行經由場內雨水溝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造成污染,該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30-114-03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5/02/06 |
彰化縣 |
NT$6,600 |
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28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0.6倍、化學需氧量71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0.195倍、懸浮固體35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37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02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移動污染 |
2025/02/03 |
屏東縣 |
NT$500 |
違反屏南工業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措施,已違反空污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103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24 |
嘉義縣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11月15日派員現場稽查,經查貴場禽畜糞為中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六腳畜牧場一場、中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六腳畜牧場二場、富源畜牧場一場、富源畜牧場三場產出,貴場未領有再利用身分,從事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12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義竹鄉埤子頭段埤前小段一二七地號,埤子頭段埤前小段一二八地號,埤子頭段埤前小段一二九地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18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於113年8月9日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管制編號:D9200988),D-0299及D-0899廢棄物貯存區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D-0299貯存區與R-1301廢鐵混合貯存,D-0899貯存區與R-1301廢鐵混合貯存)。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
40-113-12005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4/12/12 |
彰化縣 |
NT$10,000 |
經本府113年8月28日府授環水字第1130329372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13年11月20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13-12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移動污染 |
2024/12/03 |
南投縣 |
NT$500 |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0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移動污染 |
2024/11/20 |
臺南市 |
NT$20,000 |
本案於113年10月24日在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8年1月出廠(第4期車)的4*1-US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5.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3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11018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3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移動污染 |
2024/11/15 |
南投縣 |
NT$500 |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1008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4/10/09 |
臺南市 |
NT$225,000 |
本局於113年8月9日執行柳科園區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收料口(E106)並聯使用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4及A105)防制設備,惟其中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4)後端管道拆除致防制設備未有作用(未有效收集處理),違反空污法規定。 |
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3-10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4/09/25 |
彰化縣 |
NT$76,000 |
稽查當日於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44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97倍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1.83倍,另查廢水處理設施之舊有排泥管線未移除,而新增管線未標示登載於許可證內,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且場內回收水表未依規定正常運作(未過電),上述行為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30-113-08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4/09/25 |
彰化縣 |
NT$828,000 |
查場內將運送豬隻車輛清洗之大量畜牧廢(污)水,未妥善處理,逕行經由場內雨水溝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造成污染,該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30-113-08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4/09/06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從事食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局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納管排放量30立方公尺/日,現場廢水處理設備正常運作中,查核廢水每日操作記錄表發現113年6月(計2次)、7月(計9次)納管排放水量大於核准量及降溫槽2之溫度多次大於水措內容操作參數(水措範圍值為25°C~35°C),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13-09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4/08/22 |
彰化縣 |
NT$130,216 |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22日派員稽查,於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7.8倍、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1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5.425倍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2.4倍,另查廢水調整池(T01-3)新增乙支未登載於許可證內之管線,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且場內回收水表未依規定正常運作(未過電),上述行為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30-113-08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6/05 |
臺南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11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本局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柳X肉品廠於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遭廢止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後,於112年3月、4月仍委由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繼續清除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3-06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6/05 |
臺南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11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本局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柳X肉品廠於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遭廢止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後,於112年3月、4月仍委由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繼續清除廢棄物未申報清理流向。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60007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3/25 |
嘉義縣 |
NT$6,000 |
經本局於113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廠水污染防治設備前端設置油水分離機,將動物體脂等先行濾出後以藍色塑膠桶承裝,廢棄物代碼為動植物殘渣(R-0119),經比對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該廢棄物產出未登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明顯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款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3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鹿草鄉馬稠後園區二路一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14 |
嘉義縣 |
NT$6,000 |
查貴公司嘉義廠廢棄物月申報資料,活性碳112年6月更換使用216公斤,而廢活性碳(R-2408)未有申報貯存及產出情形,而現場有1桶約216公斤,以太空袋裝置於廢棄物暫存區,未正確申報廢棄物貯存及產出量,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1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鹿草鄉馬稠後園區二路一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3/11/08 |
彰化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彰化廠現場M01製程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及A105集塵器壓降分別為0.5 cmH2O及25 cmH2O,上述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及A105)與許可證所載內容2 -20 cmH2O不符,另依所提供原物料統計報表112年1月至8月原物料菜仔粕使用量為5,169.124公噸/年,已超出許可證核年最大使用量3,600公噸/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11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3/10/26 |
彰化縣 |
NT$100,000 |
經採樣檢測結果,該廠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105)空氣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20(排放標準值1,000),未符合空氣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10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21 |
臺南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2月22日督察大XX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柳X肉品廠,發現貴廠未依規定申報畜禽屠宰下腳料產出、清除、貯存及再利用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9002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3/09/05 |
臺南市 |
NT$120,000 |
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16日14時10分許前往貴公司永康一廠稽查,並於排放管道P020進行煙道採樣,依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空氣樣品1袋,經異味官能測定之檢測值為2320(標準值1000),未符合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12-09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七第2款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3/04/12 |
臺南市 |
NT$63,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並設置自動監(視)設施,本局於111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柳營肉品廠自動監(視)設施型號(主機之CPU及硬碟)與原核准型號不同,未於汰換15日前,檢具措施說明書,送本局核准,並於裝設後,應執行相對誤差測試查核及連續一百六十八個小時傳輸測試,測試完成後,再檢具確認報告書,經本局審查及現場勘查確認;經本局限期至112年3月6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3月7日前往複查,貴公司柳營肉品廠自動監(視)設施確認報告書仍未於限期改善日期完成改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 |
30-112-04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及同法第46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營建工程 |
2023/03/17 |
屏東縣 |
NT$100,000 |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辦理畜牧設施增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6年7月10日,申報日期112年2月15日,逾期天數為2046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6,732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12-03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3/01/04 |
臺南市 |
NT$22,5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並設置自動監(視)設施,本局於111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柳營肉品廠自動監(視)設施型號(主機之CPU及硬碟)與原核准型號不同,未於汰換15日前,檢具措施說明書,送本局核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 |
30-112-01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2/10/14 |
臺南市 |
NT$12,5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設置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貴公司柳營肉品廠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朱oo(以下簡○○)○○已於111年7月31日離職,貴公司柳營肉品廠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書面函報本局備查,並設置代理人代理。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
30-111-10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同辦法第24條第11款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2/05/17 |
臺南市 |
NT$720,000 |
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09月23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2)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0H044)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11-05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2/04/30 |
彰化縣 |
NT$1,069,180 |
貴公司所屬晉昌畜牧場以計時器控制泵浦抽取2座未登記原水池內未經妥善處理之畜牧原廢水,經未登記專管連接至放流管,再從放流管連接另一未登記專管,由未登記之排放口排放至周界外承受水體,經採未登記排放口水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6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3.45倍;懸浮固體為1,2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7.2倍;生化需氧量為44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4.525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30-111-040027 |
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本府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2/04/29 |
臺南市 |
NT$294,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本局於110年12月9日查核時現場作業中,發現廢水處理單元新增調節池(1池)、粗篩機(2台)、除渣池(1池)、加壓浮除槽(1池)及疊螺式污泥脫水機(1台),另原帶濾式污泥脫水機(T01-17)移至浮渣濾除機(T01-03)後端使用,污泥貯存池(T01-14)改為生物馴養池,現場廢水處理單元未依登記事項運作,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1年3月10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1年3月11日前往複查,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仍未完成變更登記或恢復原許可登內容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1-04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按次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2/04/28 |
臺南市 |
NT$585,000 |
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2月17日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4)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1H003)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11-04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2/01/27 |
臺南市 |
NT$105,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屬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3,000CMD,本局於110年12月9日查核時現場作業中,發現廢水處理單元新增調節池(1池)、粗篩機(2台)、除渣池(1池)、加壓浮除槽(1池)及疊螺式污泥脫水機(1台),另原帶濾式污泥脫水機(T01-17)移至浮渣濾除機(T01-03)後端使用,污泥貯存池(T01-14)改為生物馴養池,現場廢水處理單元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1-01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1/12/06 |
臺南市 |
NT$2,400,000 |
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09月23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2)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0H044)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12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1/11/29 |
臺南市 |
NT$48,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經本局於110年10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NaOH貯槽及管線破損,因未妥善收集處理,致使NaOH疏漏至廠內作業環境(現場量測廠內作業環境地面pH為12.19)。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30-110-11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1/11/09 |
雲林縣 |
NT$60,000 |
1.本局於110年09月09日21時20分至現場稽查,該場達銘養豬場,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有效期限自108年7月10日起至113年7月9日止,登記負責人為洪朝壬,登記飼養豬2398隻。2.現場聯絡負責人洪朝壬○○表示該場已承租給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人在外地,不便會同,協助聯繫大成長城公司人員。3.會同大成公司代表人員現場稽查,發現飼養豬,會同代表人員表示目前飼養約有1500~2000隻,另查養豬作業有廢污水產出,並排出場外溝渠。4.綜上,該場已承租給”大成公司”,實際飼養方為”大成公司”,惟”大成公司”未依法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而有廢污水產出並排出場外溝渠,無許可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5.告知該公司會同代表人員,並依法取得相關許可後,始得為之。6.會同代表人員無異議,確認簽名,稽查時全程攝影存證。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0-11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9/06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4日查核發現其D-0901有機性污泥於109年11月、110年1月,及R-0902食品加工污泥於110年1月等期間,皆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9000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1/08/24 |
臺南市 |
NT$150,000 |
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7月8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3)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412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R1100389A11)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08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8/02 |
臺南市 |
NT$18,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0899(109/2~109/7)貯存量未申報、R-0119(109/8)質量不平衡、R-0902(109/1~109/3)(109/5~109/6)質量不平衡、D-0901(109/3~109/8)質量不平衡、D-0902(109/8~109/9)貯存量未申報。經本局110年5月5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R-0902於109/3至110/1;R-0119於109/8;D-1801於109/4申報質量不平衡)。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0-08000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8/02 |
臺南市 |
NT$18,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D-0899廢濾袋、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R-0201廢塑膠、R-1301廢鐵及R-0603廢紙容器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經本局110年5月5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仍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0-08000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1/06/28 |
臺南市 |
NT$68,000 |
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核貴公司廢(污)水每日納管水量,發現109年7月份有14天、8月份有5天及11月份有4天之水量超過水措核准納管水量,另查廢水處理場發現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單元之污泥濃縮槽(T01-13)共2槽,變更為調勻槽,並增設污泥暫存槽共(2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限期改善至110年4月19日止在案,本局於同年4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仍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補正或改善。 |
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
30-110-06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依同法同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產出廢木材棧板,惟未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5003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D-1801、D-1099等事業廢棄物於108年9月迄今,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5003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18 |
臺南市 |
NT$18,000 |
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事業廢棄物R-1301、R-0201等,未依其主要特性分類貯存,且貯存地點、設施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5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05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R-1702廢食用油、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未依核准之廢清書操作。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3月22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3月2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0-05001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05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0899(109/2~109/7)貯存量未申報、R-0119(109/8)質量不平衡、R-0902(109/1~109/3)(109/5~109/6)質量不平衡、D-0901(109/3~109/8)質量不平衡、D-0902(109/8~109/9)貯存量未申報。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3月22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3月2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0-05001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05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D-0899廢濾袋、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R-0201廢塑膠、R-1301廢鐵及R-0603廢紙容器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3月22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3月25日現場複查,發現該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仍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0-05001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1/02/23 |
臺南市 |
NT$12,000 |
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於109年10月29日稽查發現貴廠未每日記錄操作參數值一次;未按次記錄使用之藥品量。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30-110-02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1/02/23 |
臺南市 |
NT$24,000 |
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查貴廠109年1月至8月每日操作報表,自來水量、廢水產生量、放流(納管)水量超出許可最大量,107年至109年6月定期檢測申報資料之產品產生量、自來水用水量、廢水處理量日平均值超過許可核准量。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10-02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1/02/23 |
臺南市 |
NT$12,000 |
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於109年11月2日稽查時,請貴廠提供近五年來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紀錄,專責人員王○○表示因日報表儲存場地潮濕髒亂過年時清除整理,只留有109年報表,其先提供109年操作日報月報表掃描檔供查。貴廠未依規定保存5年完整之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紀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 |
30-110-02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1/1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營運中,由貴公司員工陪同至事業廢棄物貯存場查核,經比對廢清書區配置圖,未見有R-1702廢食用油貯存區,近廠區出貨平台旁擺設多桶垃圾子車,未依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規劃擺放,前開行為未依核准之廢清書操作。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1003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1/1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營運中,由貴公司員工陪同至事業廢棄物貯存場查核,經查環保署事業廢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D-0899(109/2~109/7)貯存量未申報、R-0119(109/8)質量不平衡、R-0902(109/1~109/3)(109/5~109/6)質量不平衡、D-0901(109/3~109/8)質量不平衡、D-0902(109/8~109/9)貯存量未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1003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1/1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營運中,由貴公司員工陪同至事業廢棄物貯存場查核,廠區D-0899廢濾袋、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R-0201廢塑膠、R-1301廢鐵及R-0603廢紙容器貯存區,前開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0-01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1/01/06 |
臺南市 |
NT$24,000 |
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核貴公司廢(污)水每日納管水量,發現109年7月份有14天、8月份有5天及11月份有4天之水量超過水措核准納管水量,另查廢水處理場發現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單元之污泥濃縮槽(T01-13)共2槽,變更為調勻槽,並增設污泥暫存槽共(2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10-0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1/01/06 |
臺南市 |
NT$36,000 |
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廢水處理場發現調勻槽(一)(T01-4)排至調勻槽(二)(T01-5)時,未妥善收集廢水,以致疏漏至作業環境中。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30-110-01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09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官田南廍畜牧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官田南廍畜牧場於109年4月至7月廢棄物R-0112死廢畜禽申報質量不平衡。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12002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0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置放廢塑膠碎膜,惟未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2001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0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D-0902、D-0999等事業廢棄物於108年8月起至109年6月,皆未依規定申報其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12001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05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R-0902、R-0119、D-0901、D-0902、D-0999、D-1801等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9-12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0/10/05 |
臺南市 |
NT$4,050,000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屬經濟部工業局永康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09年6月9日派員稽查,由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王秉昰當日負責廢水操作,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T01-02(廢水調整池)→T01-4(調勻槽) → T01-5(調勻槽),發現廢水未經由T01-4調勻槽直接繞流至T01-5調勻槽,另T01-4調勻槽故意經由電磁閥閥門手動方式開啟,以重力流方式透過廠內雨水道,並將廠內雨水道雨水閘門開啟,將廢(污)水排放於廠外地面水體(工業區外蜈蜞潭中排),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08 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90 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58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9-10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0/09/03 |
臺南市 |
NT$18,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為受託處理美藍雷股份有限公司柳營肉品廠之廢(污)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進流水端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第2項 |
30-109-09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第2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0/09/03 |
臺南市 |
NT$70,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廢棄物暫存區所產生之廢(污)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疏漏至作業環境且未妥善收集處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30-109-09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22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9年6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一廠廠內廢棄物貯存區旁有露天貯放以太空包裝置樹葉及廢棧板、鐵件、鋁板等廢棄物,現場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07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二項次十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5/19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人員於109年04月16日14時45分許前往稽查,稽查時至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內巡查,現場由楊先生陪同,當時發現事業廢棄物D-0901有機性污泥及R-0902食品加工污泥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機性污泥及食品加工污泥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散發惡臭。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5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二項次十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20/01/16 |
臺南市 |
NT$2,310,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8年11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75 mg/L,標準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36 mg/L,標準值80 mg/L,未符合屠宰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9-010006 |
本案為貴公司一年內第2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1/1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所自辦畜牧設施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關廟區龜洞段127等17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8年2月23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建物且已興建完成,明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興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1003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9/10/0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關廟畜牧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8年6月2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92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豬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100007 |
一年內第2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3條第1項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9/06/04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永康一廠108年3月24日至108年4月17日未依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應記載事項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1.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週期為每日1次及2.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規定紀錄週期每日1次。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8-06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9/06/03 |
臺南市 |
NT$162,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79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46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74mg/L,標準值80mg/L,未符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6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9/05/3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關廟畜牧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關廟畜牧場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0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5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3條第1項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9/05/02 |
彰化縣 |
NT$44,880 |
從事豬隻畜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8年3月6日派員稽查並於採樣點採樣送驗,經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4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1.5倍)、生化需氧量為71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80mg/L)7.9倍)、懸浮固體為2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0.5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50005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文津村二鄰芳草路五三號 |
水污染 |
2019/02/22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關廟畜牧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值192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2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一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1/27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關廟畜牧場事業廢棄物R-0104禽畜糞107年4月質量申報不平衡、廢棄物R-0112斃死畜禽107年3月及7月質量申報不平衡。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1005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1/2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7年10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南廍畜牧場稽查,查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廢棄物斃死禽畜,代碼R-0112於107年3月、4月、5月及7月質量不平衡等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1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0/29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9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一廠廢棄盛裝容器(B-0399)置放於廢塑膠(R-0201)貯存區,貯存地點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應置放於二樓分析室,明顯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0004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0/29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9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一廠之廢塑膠(R-0201)貯存區另有露天置放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油混合物(D-1799)等一般事業廢棄物,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滲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0004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8/10/01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107年9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永康一廠稽查,於廠內停車場旁垃圾場發現置放有廢塑膠桶,於其一桶內見有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拍照攝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10001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8/06/14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無法提供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及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7年4月12日再次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提供之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發現僅有104年1月至107年3月份月報表,未依許可規定每日紀錄乙次。另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清灰頻率未依規定每月紀錄乙次(A106、A107、A101僅紀錄106年5月至106年11月紀錄,A102-A105、A108-A116未紀錄),相關紀錄未依規定保存六年備查。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7-06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0條規定,依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及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7/12/12 |
臺南市 |
NT$135,000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懸浮固體檢驗結果119mg/L,標準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4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8.8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屠宰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12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9/19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貴公司關廟畜牧場事業廢棄物申報情形,發現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廟畜牧場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斃死畜禽(R-0112)於105年12月未依規定連線申報廢棄物產出、清除情形,且事業廢棄物禽畜糞(R-0104)及農業污泥(R-0908)於105年8月106年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與貯存量不合,未確實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9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7/17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官田南廍畜牧場於臺南市官田區設廠,從事飼養規模二千頭以上之豬隻畜牧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並106年4月28日環署廢字第1060031547號函通知本局該場廢棄物R-0104(105/9~106/2)、R-0112(105/9~106/2)、R-0908(106/2)漏報貯存情形,如無貯存量,每月貯存情形仍需申報為0公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7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7/07/03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關廟畜牧場屬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27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7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一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6/12/21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5-12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1/20 |
臺南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5-01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11/09 |
臺南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11006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5/09/07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4-090008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5/09/03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4-090006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5/09/03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4-090007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5/08/10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4-080013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4/06/23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3-06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4/06/10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3-060004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4/05/01 |
臺南市 |
NT$14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50002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07/11 |
臺南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07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營建工程 |
2013/06/03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02-06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3/03/04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2-03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第2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3/01/24 |
臺南市 |
NT$9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2-01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2/09/04 |
臺南市 |
NT$11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09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2/01/13 |
臺南市 |
NT$7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1-01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1/12/16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0-12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2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營建工程 |
2011/04/26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23-100-04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1/04/11 |
臺南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04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8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1/04/06 |
臺南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0-04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營建工程 |
2011/01/06 |
屏東縣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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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16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
23-100-01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16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55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0/12/24 |
臺南市 |
NT$2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099-12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營建工程 |
2010/12/14 |
屏東縣 |
NT$100,000 |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099-120013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0/12/03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099-12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營建工程 |
2010/07/15 |
彰化縣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099-07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所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即未於開工(99年3月26日)前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且逾期30日以上,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水污染 |
2010/06/25 |
臺南市 |
NT$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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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4款,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060007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73條第4款、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柳營區士林里長榮路六段五○一號柳營肉品廠區 |
事業廢棄物 |
2010/06/21 |
臺南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099-06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