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廢棄物 |
2021/10/27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1014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0年9月15日北府環衛字第1001278925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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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1/09/10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10-09015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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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1/05/25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物放置於人行道,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05096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新北市政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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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1/04/28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新月天地)置放於公共設施(人行道)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0415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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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2/23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置放於圍籬,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1215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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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2/14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物(新月天地)綑綁於公共設施(燈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12076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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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2/14 |
新北市 |
NT$2,400 |
貴公司將廣告物(新月天地)置放於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12076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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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1/12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11065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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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1/02 |
新北市 |
NT$2,4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綑綁於公共設施(路燈)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11007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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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0/22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公共設施(安全島)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10066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0/22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地面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10066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08/26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物(立信帝國花園)綑綁於欄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081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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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0/08/20 |
新北市 |
NT$35,000 |
貴公司所屬「三峽安溪段綠園道住宅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營建工地(管制編號:F09A7546),領有本局核發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劃,惟未於工地大門旁設置沉砂池,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劃實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9-08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營建工程 |
2019/05/10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主辦之「建造執照號碼:105莊建字第00039號」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總計達20點影響防制效果:1. 裸露地表:工區內裸露地表未採行防塵網、防塵布、噴灑化學穩定劑等防制措施之一,記缺失10點。2. 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車行路徑,雖鋪設鋼板,惟現場髒污(積塵厚),記缺失10點。缺失記點合計達20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9條規定,依法告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23-108-05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9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3/27 |
新北市 |
NT$2,400 |
貴公司為土地管理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雜草叢生(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8-03185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0年9月15日北府環衛字第1001278925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8/08/31 |
新北市 |
NT$15,000 |
貴公司所屬「106板建字第00424號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08005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
營建工程 |
2018/07/30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辦理之「板橋江翠段E1-1基地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11015-1)工地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記點合計1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車行路徑雖鋪設鋼板,惟現場髒污,記缺失10點。(二)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7-07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五五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