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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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5/01/10 | 雲林縣 | NT$150,000 | 1.本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現場查核。2.本次查核缺失項目內容:a.圍籬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缺失4 點b.土堆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10 點c.營建工地出入口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10 點d.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4 點3.缺失點數共:28 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4-01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六樓 |
噪音污染 | 2023/07/26 | 臺中市 | NT$3,000 | 本局於112年7月11日2時整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晚上7時後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規定:「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2-070107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六樓 |
營建工程 | 2022/03/08 | 雲林縣 | NT$200,000 | 貴公司發包之「勝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230戶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P110P11024-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11年1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裸露地等共查核扣點共計2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1-03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六樓 |
營建工程 | 2021/04/14 | 雲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發包之「勝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230戶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P110P11024-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10年3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及周界圍籬等共查核扣點共計16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0-04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六樓 |
水污染 | 2019/08/29 | 臺中市 | NT$1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東區旱新段257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勝麗建設-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6年8月3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801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六樓 |
水污染 | 2019/02/27 | 臺中市 | NT$1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景美段343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勝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該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5月25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2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六樓 |
營建工程 | 2012/04/05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1-04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