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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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4/11/22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1105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3月18日環署廢字第1101025610號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 桃園市大溪區內柵路一段四○巷一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4/10/29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曳引車,車斗滲漏泥水,造成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10067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3月18日環署廢字第1101025610號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 桃園市大溪區內柵路一段四○巷一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4/07/03 | 新北市 | NT$2,4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PR)行駛中滲漏污水致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7024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桃園市大溪區內柵路一段四○巷一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17 | 新北市 | NT$60,000 | 1.本局於110年10月29日11時許於本市新店區啟文路與利記街口執行車輛攔檢勤務,查獲司機張志緯(身分證號:○○○○○○○○○○)駕駛傑昇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KLD-2968;半拖車車號:32-PR)載運剩餘土石,雖隨車持有本市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憑證序號:PB-110-00353873)供檢查,惟經掃描QRCode顯示此聯單已完成載運,顯為無效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依同法第49條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鍰。2.現場已要求該車回運產源(產源為109店建自第320號),後工地人員至現場表示其係拿錯單,本車次為忘記帶單。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1-01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內柵路一段四○巷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