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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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贊 | 董事長 | 24.48% | 新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蔡曜鴻 | 董事 | 24.48% | 新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怡穎 | 董事 | 24.48% | 新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歐慶順 | 監察人 | 13.01% | 天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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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5/01/02 | 高雄市 | NT$1,200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14-0100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一五○號一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4/12/13 | 高雄市 | NT$1,200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3-12057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一五○號一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11/21 | 高雄市 | NT$1,200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12-1111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一五○號一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1/30 | 高雄市 | NT$1,200 | 輪胎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11186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一五○號一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1/06 | 高雄市 | NT$1,200 |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 41-109-110406 | 違反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之規定,並依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一五○號一二樓 |
水污染 | 2020/08/26 | 高雄市 | NT$32,500 | 貴公司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未經本局前,現場有動工情形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9-08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一五○號一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10/30 | 高雄市 | NT$2,400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08-10266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一五○號一二樓 |
水污染 | 2019/07/22 | 高雄市 | NT$19,5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3日至貴公司「京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藍田中段32地號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7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藍田中段三二地號 |
水污染 | 2019/06/20 | 高雄市 | NT$24,0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14日至貴公司「京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橋頭區後壁田段90地號新建大樓工程(開發地號:高雄市橋頭區後壁田段90地號等1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6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橋頭區後壁田段九○地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04/08 | 高雄市 | NT$1,500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08-0404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一五○號一二樓 |
水污染 | 2018/03/20 | 高雄市 | NT$32,500 | 本局派員於107年2月23日至貴公司「青雲段19戶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03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一五○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