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4/10/10 |
高雄市 |
NT$60,000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2年8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製程代碼:250022)衍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酸洗液(R-2502)之貯存地點於112年8月21日時,因貯槽(容量15公噸,共計3槽)之輸送管線管理、操作不當致使廢酸洗液(R-2502)洩漏並蓄積於防溢堤內,惟防溢堤底部緊急排放口閥門未緊閉,使蓄積於防溢堤內廢酸洗液(R-2502)延廠區內雨水溝流至菜寮溝大排,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填報廢酸洗液(R-2502)清理方式為「委託清除、處理」,惟貴公司因廢酸洗液(R-2502)貯槽之貯存地點之防溢堤底部緊急排放口閥門未緊閉致使廢酸洗液(R-2502)延廠區內雨水溝流至菜寮溝大排,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妥善清理)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10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10/10 |
高雄市 |
NT$60,000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2年8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清洗程序(製程代碼:250022)衍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酸洗液(R-2502)之貯存地點於112年8月21日時,因貯槽(容量15公噸,共計3槽)之輸送管線管理、操作不當致使廢酸洗液(R-2502)洩漏並蓄積於防溢堤內,惟防溢堤底部緊急排放口閥門未緊閉,使蓄積於防溢堤內廢酸洗液(R-2502)延廠區內雨水溝流至菜寮溝大排。廢酸洗液(R-2502)貯槽之貯存地點雖設有防溢堤,惟因現場管理不當及防溢堤效能不足,無法有效防止廢酸洗液(R-2502)延廠區內雨水溝流至菜寮溝大排(污染地面水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3-10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水污染 |
2023/09/13 |
高雄市 |
NT$105,000 |
本局土水科於112年3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9.5(標準限值為6.0~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本局環稽科於112年3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氨氮296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09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水污染 |
2023/07/07 |
高雄市 |
NT$40,500 |
一、案係民眾陳情反映貴公司旁流域呈現黑色並有油耗異味,經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8日11時03分派員至貴公司廠內稽查,發現貴公司露天置放鐵桶,未採取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致雨水流入鐵桶內與殘留廢油混合,形成廢油水溢流至周界外菜寮排溝(阿公店溪支流)造成污染情事。二、查貴公司位於阿公店溪水污染管制區域範圍內,上述污染行為因違規事實明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2-07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五、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3/11 |
高雄市 |
NT$12,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2月4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岡山段19-24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處堆放太空包盛裝疑似污泥或集塵灰、廢鐵桶盛裝防鏽油、切削油、廢油水及廢塑膠水管、建築廢棄物等,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9-03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9/09/23 |
高雄市 |
NT$105,000 |
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至該公司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26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及懸浮固體為40.5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9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8/10/02 |
高雄市 |
NT$1,200 |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 |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
41-107-100265 |
違反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之規定,並依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裁處。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15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環境稽查科106年4月28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新樂街107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放置螺絲生產製程所產生之廢油泥,廠區牆面與後方民宅屋頂有黑色油漬,貴廠楊○○表示因溫差變化桶子破裂,導致廢油泥噴灑至牆面與後方民宅,上開廢油泥逸散、滲出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8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7/06/29 |
高雄市 |
NT$100,000 |
固定污染源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4)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401)洗滌液流率顯示為600L/min左右,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可操作條件洗滌液流率為800~1000L/min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6005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12/01 |
高雄市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1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5/08/25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8003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3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5/08/25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4-0800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3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4/08/21 |
高雄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80011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2/09/21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1-09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1/09/06 |
高雄市 |
NT$14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9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0/09/30 |
高雄市 |
NT$60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09003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裁處。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0/04/02 |
高雄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04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1項次之規定裁處。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