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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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澄清 | 董事長 | 100.00% | 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吳上賓 | 董事 | 100.00% | 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吳佩娟 | 董事 | 100.00% | 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吳佩蓉 | 監察人 | 100.00% | 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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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7/09/18 | 彰化縣 | NT$75,000 | 貯槽損壞致斯添加劑洩漏至工業區雨水道,未依規定於三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依規定設置油品貯存設施(防溢堤)。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9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8規定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線工南三街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4/06/05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3-060001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西路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2/14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02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線工南三街一號 |